案例:
我為旗津區民,想請問生育補助的請領條件為何?如何申請?
親愛的市民您好:
依據高雄市旗津區污水處理廠地方回饋金生育補助作業規範規定,只要夫妻一方設籍本區連續滿1年以上 (設籍基準日為最後設籍遷入之日至出生日,需連續設籍滿1年者),且當事人有生育事實並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者,即可申領生育補助金。
台端夫妻任一方符合申領資格,俟台端辦妥出生登記後即可攜帶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申請人郵局存摺及印章(如無法親洽,可委託代理人攜其國民身分證正本、影印本與前述文件洽辦)前來申領。惟申請期間以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計算,逾期則不受理。謝謝您的來信
祝 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