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短時或長時強降雨發生頻率增加,超出排水系統設計標準之降雨容易造成道路或局部地漥地區短暫積淹水,為降低家戶內部積淹水風險,減少市民生命財產損失,市府鼓勵市民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板),特訂定113年度高雄市民建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
補助範圍:本市轄內為防止積淹水之建築物。
申請期限:5月1日至8月31日止(以收件日為準)![‼](https://static.xx.fbcdn.net/images/emoji.php/v9/t77/1/16/203c.png)
經費:113年全市編列補助經費為100萬元,用盡即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之一者,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向建築物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建築物所有權人設籍高雄市市民。
建築物為共有持分者,應取得其他所有權人同意(如附件5-切結書) 。
建築物所有權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1-申請表「申請人欄位」)。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向本府報備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未向本府報備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之大樓,取得二分之一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
同一建物十年內受有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已補助者,應追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