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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修訂「高雄市政府推動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7-22 16:50

    一、執行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提高民眾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之便利性,本府提供市民線上申請管道,並簡化相關補助作業流程。

    (二)明訂補助對象為「同址多戶」情形時,以「每棟建築物」為補助單位認定,認定時,須經本府消防局轄區分隊實地勘查確認。

    二、申請方式:

    (一)紙本申請: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區-火災預防科下載),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件、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等),向告雄市政府消防局各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經資格審核通過後,由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通知領取。

    (二)線上申請: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一般申辦-高雄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線上申請區查閱(網址:https://fdkc.kcg.gov.tw/Vot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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