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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宣導

    ※高雄市政府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出入大眾運輸工具車廂內、大眾運輸場站、醫療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請務必配戴口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9-23 09:35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預防疾病擴散,公告出入本市捷運、輕軌、公車、客運、渡輪、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車廂內、大眾運輸場站、醫療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請務必配戴口罩。

     

    經查獲或舉報未正確配戴口罩屬實者,由本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以下罰鍰。

    ●執行場所:高雄市政府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視中央政策及疫情發展機動調整。

    • 相關圖片
      1. 武漢肺炎公告-大眾運輸-0922
      2. 武漢肺炎公告-醫療機構-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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