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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高雄市博愛暨博愛陪伴卡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10-11 09:51

    單位:社經課

    申請資格:設籍本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應備資料:

    1. 身份證(無身分證者可附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1份。
    2.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1份。
    3. 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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