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15年9月11日(星期五)至9月30日(星期三)以通信或親送辦理,逾期視同放棄。(例假日不受理) *申請地點:高雄市旗津區公所2樓民政課 *符合申領資格為114年9月1日前至115年8月31日設籍本區滿一年之110年次出生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