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依據高雄市政府第六階段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為強化本所人員熟稔應用性別主流化工具,於制定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納入性別觀點,達成促進實質性別平等之目的,爰訂定「高雄市旗津區公所113年至116年性別主流化推動計畫」,並於113年12月30日經本所性別平等執行小組113年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